2014-07-01聯合報
中央銀行向囤房客宣戰後,金管會也加入打囤房的行列,
金管會銀行局修正行政規定,重新訂定「第2戶房貸」
定義,只要是銀行列為「第2戶房貸」的放款
,資本計提風險權數都將以100%計算,代表這項放款是「最高風險」
,資本適足率不夠的銀行,可能因此必須辦理現金增資。
金管會官員說,3年前,銀行局即提高「非自用」不動產放款的資本計提風險權數
,從45%提高到100%,
避免銀行資金變成囤房客、或投機客的「金脈」。
實務上做法是,多數銀行認為,民眾買第1戶、
辦房貸屬於「自用」,買第2戶以後,才算「非自用」
,不過這「第2戶」如何認定,當時法規沒有明講。
銀行局本周將修法釐清「第2戶」定義,嚴格限制民眾的
「第2戶」房貸,不管是在原申辦的銀行自行借貸
,或向其他銀行他行借貸,都算「第2戶」
,銀行資本計提風險權數,都要提高。
也就是說,未來銀行辦理房貸放款時,必須先查詢聯徵中心資料
,確定借款人,到底有幾棟房子,辦了幾戶房貸。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這項機制,金管會已知會中央銀行
,待法規修改公告後,本月上半月就會實施;
金管會希望藉這項措施,壓低銀行放款給「投機客或囤房族」的意願。
央行理監事會議上周決議,限制「第3戶以上房貸」成數不得超過5成
,台銀、土銀、合庫銀行等公股行庫配合政策
,著手研擬提高「第3戶房貸」 利率,以拉大不同房貸間的利率差距
,抑制房市炒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