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未來,跨縣市囤房 逃不掉

1.       2014-05-16聯合報
財政部長張盛和提出自用住宅房屋稅,最高限三戶主張,遭立委批評過於寬鬆。張盛和表示,制度建立要兼顧情理,讓稅捐機關累積查核經驗,等查核能力提高,再考慮漸進從嚴。為避免跨縣市囤房,未來自住戶數,將採全國總歸戶計算,不會以戶籍及面積大小來認定。
立委賴士葆質疑,自住上限三戶定義,僅影響約百分之五的人,即便降為二戶,也僅影響約七十萬人。
他說,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稅率、課囤房稅是為了打囤房,現在第四戶以上才要課囤房稅,好像是在鼓勵囤房,喪失政策意義。
賴士葆說,民眾利用父母、子女名義買房情況很常見,但很多人卻連一房也買不起。財政部認為供給父母、子女居住也符合自住定義,才符合社會民情,「聽起來有道理,但是邏輯不通」,會讓民眾覺得政府沒決心。

張盛和說,自用住宅戶數上限多少才合理,答案見仁見智,抑制房價,不能只靠單一政策,解決高房價問題要多管齊下,就像醫師處方維他命搭配胃藥一樣,囤房稅稅率只提高零點三個百分點,稅額增加不多,但會影響預期心理,讓房價不再繼續追高。
張盛和說,民眾可主張哪幾戶是自住,由地方稅捐機關去查核是否有居住事實。民眾在台北上班,卻主張高雄房子為自住就不合理。若提供名下的房子給父母居住,父母名下不可有房,若有房就得課非自用住宅稅率。
據財政部全國房屋稅籍統計,竟然有一點七萬人擁有十戶以上,實在「囤很大」,國稅局已經注意到了,對於學區的包租公,將擴大查緝是否有漏報房屋租賃所得情事。
2.          自住房屋限3 以所有權認定
2014-05-16工商時報
財政部提出自住房屋認定標準草案,本人及配偶名下以3戶為上限,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5)日表示,若採戶籍登記認定,稽徵實務上恐有困難,將改為以所有權人認定,並進行全國總歸戶,以嚇阻跨縣市囤房行為。
立委賴士葆質疑自住房屋以3戶為上限,標準太過寬鬆,張盛和昨在立院表示,標準可以逐步漸進,如果地方政府稅捐處實地查核沒問題,一年後要下修為2戶,也不是不可以。
3.          自住屋限3 立委批:應砍到2
2014-05-16蘋果日報
財政部公布自住屋總戶數上限為3戶,立委賴士葆昨在立院財委會天批評標準太寬鬆,他認為應砍到2戶。他說:「我隨便到選區問路人甲、路人乙,大家都覺得太寬,很奇怪,好像鼓勵囤房,政府打房沒決心。」
賴士葆說,超過4戶才用比較高的非自住房屋稅1.5%,佔房屋所有人比率僅佔5%;持有3戶以上的人佔9%,因此自住屋「應該2戶就夠了」。財政部長張盛和說,持有2戶以上的有200多萬人,如果自住屋只訂2戶太多人,這是第一次全國總歸戶,如果第一次就要查200多萬戶打擊面太大,對稅捐機關負擔太重,怕承受不了,查不到也沒用,3戶以上打擊層面較小。
此外,張盛和說也要考量社會現象,如果房子真的給爸爸媽媽住,不算自住屋不合情理,但要有居住事實。若父母本身有房子,就不能再給父母一戶算自住。財政部估計,提高非自住房屋稅影響約30萬人。目前持有3戶以上約68萬多人,4戶以上約27萬多人。張盛和指出,如果有5戶,必須主張那些是自住,那些是非自住。自住屋不是以戶籍認定,而是以居住事實與持有權來認定,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會查核認定。非自住屋未來的房屋稅率將從1.2%提高至1.53.6%,但目前房屋評定現值很低,僅市價1成,每1戶非自住屋1年估計多繳幾千元,因此外界出現打房力道太輕的聲音。

對於外界學者批評提高持有稅對打房無效,張盛和解釋,健全房市要多管齊下,不能單靠一帖藥方,藥方有胃散,也有維他命丸,持有稅沒有辦法打房,但會影響預期心理,讓房價不會追高,沒有人會去買會跌的產品。賦稅署長吳自心也表示,已針對多屋族開始查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