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姿羽╱台北報導】別再上當!民眾購屋若配合屋主簽「預備約」規避奢侈稅,不僅沒保障,還可能涉及協助逃漏稅。《蘋果》接獲讀者吳小姐來信表示,日前看中一間房,賣方為避奢侈稅,要求簽「預備約」並先付訂金,想等2年期限過後再正式簽約。專家提醒,這種行為已違法,賣方遭舉發須補繳稅款,買方也可能因違約捲入民事訴訟。 買方可能被控違約
「預備約」並非正式法律用語,「這種契約對交易3方都沒保障。」台灣房屋法務專員游璿樺表示,賣方、買方和仲介以不正當方法避稅,便是逃漏稅。在不動產交易中,若買賣雙方表明交易意願,但尚未簽約,部份業者會提供預定買賣契約書、訂金契約書等,買方先付訂金,擇日再簽正式契約。
十份里住戶曾先旺說,基地台附近住戶最近罹癌,他搬來養魚一年,上月收成,發現竟有畸型魚,且螃蟹也出現白色與藍色等不正常顏色,大家都認為是基地台造成。一旁住戶何育秀也說,她搬來3年一直耳鳴,頭痛睡不覺,就醫找不出原因,一定是基地台害的。
日前各里里民連署並請里長與市議員蔡秋蘭等民代今天到場聲援,蔡秋蘭強調,將結合各里里長抗爭,要求撤除。立委陳亭妃服務處表示,將找各電信業者與NCC到地方說明申設基地台過程,回應地方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