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真的只是為了透明房市?
實價登錄之後,會不會就實價課稅了?針對這個疑慮,我們的總統、行政院長到財政部長一再出面宣示實價登錄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並不會作為實價課稅依據。
實價登錄有如項莊舞劍
看起來,實價登錄似乎只是為了讓房地產價格資訊透明,但是實價登錄上路不出一年,筆者陸續聽到周遭客戶、友人賣了房子之後收到補稅單,而這半年多來許多媒體也開始報導「不動產已經實價課稅」,我們英明的財政部長竟也開始改口說:「全面實價課稅有難度,但變相的實價課稅成果還不錯!」…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實價登錄成為國稅局的探子
而被國稅局要求以實價課稅方式計算所得補稅的民眾紛紛提出抗議,甚至找立委召開公聽會,請國稅局解釋為何違背政府當初宣示,開始要求售屋民眾實價課稅?
沒想到國稅局的解釋也頗為冠冕堂皇,國稅局說他們並沒有利用實價登錄的資訊,他們只不過是找買、賣雙方、代書、貸款銀行等提供房屋買賣的契約,然後再從契約上確認買入跟賣出的價差,接著依所得稅法的規定合法的實價課稅。
而國稅局也自清,按照所得稅法的規定,出售房屋時的課稅標準本來就是採核定制及實價課稅制,只是在無法徵得實價時才允許以核定制來課稅,所以國稅局認為他們的查稅行為完全沒有不妥。
不教而殺謂之虐
說真的,筆者是百分之百贊同實價課稅的,但是政府機關行事不應如此偷偷摸摸,沒錯,所得稅法一直以來的確都規定售屋時有核定制及實價課稅制,但是在實價登錄制度以前,個人出售房屋時通通都是用核定制來課稅,從來沒有採取實價課稅過!
我們可以從財經部長們的發言看得出來,他們都知道買賣房屋改採實價課稅是相當大的變革,所以實施實價登錄時,還要宣示一番不會被當作實價課稅的資料。
但是實價登錄一上路沒多久,國稅局針對這兩年買賣的案件一勾稽就很容易可以發現民眾賺了多少錢,所以變相的先以實價登錄資訊當作線索,鎖定個案後再從買賣的關係人取得資料來進行實價課稅,規避先前實價登錄不得做為實價課稅基礎之宣示…
實價課稅應儘速立法且積極宣導以避免不公
但是筆者認為,實價登錄不是壞事,如果要做就乾脆光明正大、積極修法並且充分宣導民眾有關實價課稅的制度,而不是像現在偷偷摸摸的做,非但不光明,而且更不公平,導致有些人被查到就倒楣,沒被查到的就賺到,國家的賦稅可以這樣嗎?
房產投資專業律師黃坤鍵